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125001001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青海湖路城市之家电梯项目已经宿发改开发【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海湖路城市之家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8月25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2部电梯,预算5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青海湖路、西至世纪大道、东至民房、南至空地。
1.3 交货期或工期:
设备交货期为接到业主供货通知单20日历天内,交货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1.4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确保设备***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预付款,承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设备送至施工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70%的货款(同时扣回预付款);设备全部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监部门颁发准用证后五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95%的款额;余款在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结算价分年度等额付清(年度为免费质保期(含维保)年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维保服务完成后开始支付,期间电梯所发生的质量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电梯采购、井道改造(如需)、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及维保等服务总承包。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报名的投标人);
4.2投标人须持有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3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拥有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5.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6.反馈意见方式
6.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6.2招标人邮箱:408578098@qq.com;
6.3招标代理邮箱:394332675@qq.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酒业发展大厦9楼
地 址:
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
吴松虎
联系人:
韩莹
电 话:
0527-88859208
电 话:
0527-88811910
传 真:
0527-88859208
传 真:
0527-88883888
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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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0
E-mail:
408578098@qq.com
E-mail:
394332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