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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泰兴市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11:19:23发布作者:kehu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泰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 关于编制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的请示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兴市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规划范围: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2)设计费限价:100万元
2.2招标范围: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2.3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三期支付:
**期支付:提交成果文件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
**期支付: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向中标人付至合同总金额70%的款项;
第三期支付:规划成果通过终审,中标人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终成果后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不留尾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或者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可以提供网络查询结果函);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 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 时,下午3:00时至6:00 时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8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pr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7年 8月 21日起,2017年8月25日止。
7.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曾涛路162号
联系人:谢安娜
电话:0523-87771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联系人:郁琴
电话:0523-87723388
2017年 8 月17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含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建招【2014】8号文)。
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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