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8-20 18:41:55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Q201708004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1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旅游街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2、工程规模:申亚乡新建商业楼1045.62平方米,二号楼1417.38平方米,旱厕56.3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甲谷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锅炉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卓瓦乡新建宾馆1666.55平方米、设备用房128.66平方米,锅炉房56.39平方米、旱厕27.52平方米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投资,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尼玛县申亚乡、甲谷乡和卓瓦乡境内。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评价等级合格。
9、本标段申亚乡建设内容中附属工程以实际收到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由此带来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具备类似高原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 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在http://www.xzzx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8月 21日至2017年8月25 日,在http://www.xzzx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中的卓瓦乡和图纸中的荣玛乡为同一个乡,建设内容一致。
因2017年8月21-27日为拉萨市雪顿节,西藏商报不出版报纸,该项目招标公告在西藏建设网、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中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锦地广场3区3楼30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5828557922
日期:2017年8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