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已由赵县发展改革局以赵发改招标核[2017]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用途: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建设
招标数量: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共一个标段的公路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24473109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 月 21 日08:30:00至2017年 8 月 25 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版块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赵县李春大道西段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437号
邮 编:05153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孙子明 联 系 人:康晓红
电 话:0311-87297772 电 话:13343042644 、0311-66560787
2017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