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省高碑店市汇通公路港物流项目A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以高碑店发改备字【2015】16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汇通图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省高碑店市汇通公路港物流项目A区一期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汇通街东侧、温屯村西侧
2.3建筑规模:低温库、常温库及配套服务区建筑面积25977.11平方米。
2.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12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许可证;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外省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高碑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许可证、进冀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高碑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汇通图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
邮 编:074000
联 系 人:张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 编: 050051
联 系 人:欧宁、李昂
联 系 电 话:0312-3288864、18032181712
传 真:0312-3288864 电子邮件:hxzb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