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热力集团荣德热力公司新丰锅炉房环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吉林省热力集团荣德热力公司新丰锅炉房环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HYZX08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热力集团荣德热力公司新丰锅炉房环保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热力集团荣德热力公司新丰锅炉房环保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吉林省热力集团荣德热力公司新丰锅炉房环保设计、采购、安装;
2.4建设地点:延吉市;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现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及招标单位要求排放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向甲方提供全部竣工图纸,同时配合招标单位完成环保部门进行项目的验收及环保专项资金发放的后续工作。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配备相应资质的环保工程师1人;
3.3 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2015、2016)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4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环保工程师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 130062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