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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敖宗祠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2 11:14:43发布作者:kehu

发布时间 2017-08-22

竹溪县敖宗祠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敖宗祠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竹溪县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筑为砖木结构,建筑本体修缮面积44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省专项补助资金。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古建筑和近现代文物维修保护),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省级文物保护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建筑工程,同时还应具有省级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师证书和省级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五大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及省级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
    (6)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
3.2 外省投标申请人**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报名和投标时**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同时还应具有省级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省外投标申请人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下载件。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施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 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竹溪县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0719-2728051
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关镇人民路120号(城管执法局院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74193119

                                      湖北省竹溪县文物管理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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