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苏泊淖尔苏木入村道路两侧围栏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额济纳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苏泊淖尔苏木入村道路两侧围栏工程政府采购
2、批准文件编号:额财购准字(电子)【2017】00123号
3、项目编号:JQSF-EQZC-2017-029
4、项目预算:690055.00元
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
6、采购内容:关于苏泊淖尔苏木入村道路两侧围栏工程(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7、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网围栏安装的营业范围;
3、供应商须取得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被委托人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供应商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额济纳旗老市政局三楼,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被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提供《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资格审查。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采购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企业**用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电汇时须写明项目名称,在保证金确保汇入账户24小时后,供应商应确认及查询保证金是否已入账。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已报名的供应商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入账户:额济纳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额济纳旗支行
帐号:0546710104000301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8:00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8月31日上午9:30时
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额济纳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48005916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614835230
七、信息公告
本次公告信息内容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额济纳旗门户网(http://www.ejnq.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