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RCZBHS-2017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2017年燃油税补助农村公路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已由故城县交通运输局(故交字【2017】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故城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故城县2017年燃油税补助农村公路资金项目共计18个,建设总规模为18.3公里,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其中:1、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4条3.7公里;2、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14条14.6公里。全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相关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 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8月22日上午11:30至12:00,下午同上),购买人**为本单位人员,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购买人须提供以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提供协助。
5.2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5日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故城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联系人:周景跃
联系电话:0318-5355117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318-2856699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亿城家和小区1号楼1单元801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
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