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中央公园已由涪发改委发2【2016】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涪陵新城区和平、大石庙、太乙门、石马、玉屏等社区。
2.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527115平方米,其中广场约118929.41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369767.22平方米。建安投资约978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工程施工工期约18个月)。
2.4本次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内监理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铺装工程、电气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内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800元(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番
电 话:023-721802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72218867
2017年8月22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 346170100100003767010501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
账号: 50001310100050205903-0031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账号: 9558853100001543556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账号: 01540164300000731055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1:投标企业缴纳保证金时请按上述账户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保证金缴纳只接受转账(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电汇),柜台存现视为无效。
备注2:请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确定没有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回单电子件发送到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们会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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