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共建实验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17-08-23 至 2017-09-04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撰写人: 车佳忆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共建实验室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委托,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共建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700067)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共建实验室设备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本项目不分品目,供应商对品目下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64756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稳定的供货渠道。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至招标代理处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授权人身份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9月4日北京时间10: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开标大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项目联系人:张默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文艺路21-1号地王大厦1112室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联系电话:024-83961750-805
传 真:024-8396305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顺通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账 号:21001510008052504790
邮箱地址: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