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09F0SG201700001】 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曹各庄A地块安置房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曹各庄A地块安置房市政配套工程 已由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门头沟发改(审)【201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门头沟区门头沟永定镇,东至规划砂石坑西侧路西红线,南至石龙路北红线向北平移20米,西至滨河路南延东红线向东平移10米,北至曹各庄北路东段南红线。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总长:943.283米(其中:曹各庄北路693.892米,新25路249.391米)管线长度总长:4055米。1曹各庄北路管线:雨水管线:665米,污水管线585米,给水管线595米,再生水600米,热力管线:590米。2.新25路管线:雨水管线:215米,污水管线205米,给水管线210米,再生水215米,热力管线:115米。3.曹各庄北路(穿越滨河路南延二期段)热力管线:60米。 、合同估算价 2428.54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4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道路、绿化、照明、交通、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热力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2.6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8-22 9:00:00 至 2017-8-28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8-29 9:00:00 至 2017-9-4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9-11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23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李秀俐 电 话: 6086386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0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西中国移动营业厅北侧恒辉写字楼三层 邮 编: 102300 联 系 人: 卢倩倩 电 话: 69840890 传 真: 69840890 电子邮件: 2631929269@qq.com 网 址: www.huachengboyuan.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账 号: 11170101040007437 2017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