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浚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NZB-20170834
批复编号:浚环攻坚办【2017】19号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群众自筹
服务时间要求:2017年10 月31日前结束
采购预算:6240万元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
招标人: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电话):****先生0392-55321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莲鹤大厦7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2-3261566 15639207515
电子邮箱:2279359314@qq.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浚县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电话): 0392-5522546
1.供应商选定数量
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当每个标段大于 3 家少于 5 家时则选取 2 家,当多于 5 家(含)时则选取 3 家。
1.1供应商服务方式:按照浚县发改委《浚县 2017 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履行全部义务和权力。
1.2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项目基本需求执行。
2.标段划分
一标段:“电代煤”电器设备
二标段:“气代煤”燃气设备
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2《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报2个标段,且可以同时中取2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批)》附表内的产品;开标前须在浚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和售后服务网点(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需提供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原件备查)
3.3具有 2015、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3.4具有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能力;(须提供技术人员名单及技术能力资格证明)
3.5若投标人为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或区域代理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出具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要求,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4.资格特殊要求:
4.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在有效承保期内) ;
4.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视同原件备查)
4.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查询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4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网页截图(开标截止日前)。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5供应商须具有资金垫付能力(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00 万元资金资信证明)。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 8月23日 - 2017 年 8月2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7.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的公告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9月13日 9 时00 分截止。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其他说明: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情况的通知,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