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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3 18:20:02发布作者:kehu

出自于:  发布日期: 2017-08-23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X201602008

工程名称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宝应县曹甸镇崔堡路北侧、郝舍路西侧

工程规模 11910.64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BYX201602008008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配电房及附属用房工程 公开招标 170.00 2017-09-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23

集中报名地点 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260188000076641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8/23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7/8/28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企业业绩、信誉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条件 (1)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江精招公字2017-J-073

工程名称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配电房及附属用房工程

建设单位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

工程地点 宝应县曹甸镇崔堡路北侧、郝舍路西侧

工程

概况 建筑规模 460.26m2 投资额 约170万元 资金

来源 地方财政拨款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结构层次  ――― 建筑

高度 --- 建筑最大单跨 ―――

质量要求 合  格 工期

要求 6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积 ―――

预计开工 2017年9月

招标内容范围 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配电房及附属用房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4)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5)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

(6)根据苏清办【2017】3号文件规定,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投  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银行帐号:90260188000076641

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后审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2017年7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养老保险必须显示企业名称、缴纳保险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号、缴纳月份以及社保部门红章〔宝应县内的投标单位必须盖征缴中心红章)(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10)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彩色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11)法人授权委托书【宝应县外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针对本项目的公证书(须有本招标项目名称),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12)扬州市外(本省内)的投标单位,提供已在扬州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外省企业提供省厅建管处办理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备案证明;(13)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14)根据苏清办【2017】3号文件规定,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报名。(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设置的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无

评标方法 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其他:

一、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二、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 87342396;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年8月23 日至2017年8月28日;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3:30

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3:30

四、现场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如未履行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每次处以贰仟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离岗,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5天内应报监理人同意,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次处以贰仟元违约金。

3、施工期间招标人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要进行严格考勤和检查,发现人员配备数量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责令其改正且处罚;拒不改正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人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严格督查乙方履约行为,招标人及监理人如发现中标人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五、如投标人对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对面区间路南200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电话:0514-88263781

联系人:李国程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 联系人 王锋

传真

电话 1380144065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联系人 郭明香

传真 051486831819 电话 13952513600

邮编

E-mail 525895715@qq.com


附件:

1 .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新)2017.doc

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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