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7]08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17]2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392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一期配套工程,本工程总投资额约398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一期配套工程,本工程总投资额约3980万元。本工程包括: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通信工程;给水管道:全长约4000米,,管径为DN200,pe管道;中水管道:全长约4000米,管径为DN200,pe管道;电力工程包含电力电缆铺设等,线缆长度约5000米,通信工程包含通信管线铺设等,线缆长度约5000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0月20日 至 2018年05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限,***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津建筑【2012】1091号和【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招 标 人: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翼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
邮政编码:301606 联系人:周建峰 电话:68295653
传 真:6829565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牛恪 电话:18622508399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7 年 8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侯建
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