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3 21:25:57 发布:新乡电务段
新乡电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日光灯管
二、项目编号:XDXJ2017-22-wzk-15
三、询价物资详见附件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参考品牌
报价(不含税)
1 日光灯管(灯架及安装) 45W(LED)1195*295 根
150
华荣、海洋王、尚为
2 日光灯管(灯架及安装) 45W (LED)595*595 根
36
华荣、海洋王、尚为
注意: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注明参考品牌,仅限于对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四、有关要求
1、交货地点: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
2、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交货
3、开票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招标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需具有IS09000质量认证证书。
3、 投标人需提供产品CCC认证及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 为确保后期服务质量,要求在新乡设立服务网点,保证12小时内上门维修的售后服务能力。
5、 生产厂家、代理商及所代理的的生产厂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6、 具有该产品在铁路站段有使用反馈意见及供应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证明或者相关供货合同等文件)
7、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应在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负责现场安装。
8、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1、请于2017年8月28日18: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为到段单价(不含税价格,含运杂费)。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密封寄达新乡电务段物资科,快递文件需注明“日光灯管公开询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的份数: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应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5、报价文件应由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6、报价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产品授权书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未随报价单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7、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生产厂家(品牌)和质量保证期。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乡市人民路574号新乡电务段物资科
邮编:453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373-2124218
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