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中医院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医院,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中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医院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49号
2.3、投资总额:72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包划分: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3、供应商资格报名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信息、计算机类****工程师证书;
3.3、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证书、软件行业企业信用AAA级证书、产品和平台通过CMMIS认证;
3.4、供应商所投摄像机、存储和平台软件须为统一品牌,提供厂家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5、供应商须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头、存储、平台软件)的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的无缝对接承诺函;
3.6、供应商须提供能够实现本地化服务的证明,提供市内固定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资料;
3.7、供应商供应同一品牌产品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接受一家供应商进行报名,报名者具有报名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须知: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进行报名程序,截止时间等同现场报名时间。因未按时网上报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3时 30 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11号窗口(5015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5日上午10:00整。
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中医院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371-25616682
地址:开封市财政厅东街5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71-22391357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