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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委会挖掘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7-08-24 11:29:46发布作者:kehu







              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委会挖掘机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网上电子化)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委会挖掘机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委会挖掘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07039-1

(三)项目预算:70万元

(四)主要内容:采购中型挖掘机1台、工期:10日历天、免费质保期:两年。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设备的商或供应商,参加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供应商,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实现本地化服务。

三、评标办法

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08月24日8:30至2017年08月30日 17:30。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共1个标段;

(六)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至一年,在公示期间投标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9:30

(二)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美霞  

联系电话:13951393023

采购人: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红军

联系电话:13815741990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4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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