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扩建部分)装饰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2012〕9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2.2建设规模:改扩建建筑面积6748.3平方米及配套工程,投资额约 400 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扩建部分)装饰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所以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及车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具备管理人员、设备、资金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4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儿童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2880114
招标代理: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3-68619675
2017年 8 月 24 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 346170100100003767010504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
账号: 50001310100050205903-0063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账号: 9558853100001543994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账号: 01540164300000731008
户名: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1:投标企业缴纳保证金时请按上述账户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保证金缴纳只接受转账(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电汇),柜台存现视为无效。
备注2:请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确定没有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回单电子件发送到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们会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