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四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RC-JLS-2017FW012
原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油田“四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工程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以 基建【2017】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松原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承担5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担30%,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油田“四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工程施工监理。
2.2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
监理项目:10kV滨南甲乙线改造工程等十三条线路的改造工程。
工程费用:约19009.82万元。
二标段:
监理项目:10kV石油乙丁线住宅小区等十个小区低压及相关配套的改造工程。
工程费用:约32856.05万元。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承担5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担30%,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已落实。
2.4 施工计划工期: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
2.5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符合***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建设地点:松原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过三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应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过三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应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要求。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办理邮购业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2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25室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431-89393908
收款人全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景阳大路支行
帐 号:163640379728
行 号:104241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