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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4 18:25:20发布作者:kehu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4日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2017年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北京市水务局分别以京发改(审)【2016】652号和京水务郊【2017】48号文批准建设。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2.3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4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小流域3条,治理治理25平方公里。其中,湫河沟小流域12平方公里,泗家水小流域3平方公里,田寺小流域10平方公里。 2.5工程实施地点:湫水河小流域,包括跃进村、山神庙村、大村3个行政村;泗家水小流域,包括泗家水村1个行政村;田寺小流域,包括田寺村1个行政村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0月16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3.5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7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廉洁准入证明; 3.8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外地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许可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外地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许可证明(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 9:30 至 2017年9月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4日 9:30 至 2017年9月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园博园南路政企合作大厦501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政企合作大厦五层第二会议室

备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 9:00 至 2017年9月26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门头沟区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邮编:100000

联系人:刘光辉

联系电话:010-698040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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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政企合作大厦501

邮编:100072

联系人:张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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