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25
广水市双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广水市双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8FJ-37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水市双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发【2016】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随州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应山街道办事处双桥社区安置小区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8亩,建筑在积16859.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6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97.32平方米),建地下停车场、地面农贸、农超市场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36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建地下停车场、地面农贸、农超市场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2012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6日(以项目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总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2017年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9时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2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马都司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应山办事处广安路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7楼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人:吴盼
电话:0722-6396777
电话:027-83310361
2017年8月25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