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站建设要备案,填写备案信息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网站开办后对应显示的内容应与备案信息相符;
2、主办单位名称后请勿添加其他字母或数字;
3、主办单位性质、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相一致;
4、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无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时,可填写主办单位名称;
5、网站名称处请填写网站开办后准备使用的名称,不能填写域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央”、“**”、“中华”、“人大”、“人民”、“反腐”、 “纪检”、“监察”、“信访”、“维权”、“投诉”等字头命名;未获得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也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个人性质的网站,网站名称不宜包含个人姓名、地名,应可以体现出个人网站的性质及内容;
6、首页URL前需加WWW;
7、主办单位通信地址中请勿使用简写符号需用文字详细描述;
8、主体和网站负责人的有效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办公、手机)、邮箱需填写可联系到对应负责人的真实有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