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15标段
发布时间:[2017-08-25]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7-118(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 [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15标段
2.2、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位于松原市宁江区境内,建设地点涉及宁江区新家村、两家子村、新安村、于家村。建设内容栽植杨、柳树苗。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地点及合理发包价:
施工标段工程地点单项工程单元工程合理发包价(元)第15标段新家村、两家子村、新安村、于家村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栽植杨、柳树苗811453.89
投标价格超出或减少合理发包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1月25日;其中道路主体工程须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施工单位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承担过相似或相关工程一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期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在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期间)、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网页版,近三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春海宾馆82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为加强标后监管,施工中标单位要按照吉国土资发[2013]118号文件要求实行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期间投标人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代表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的不一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38-3155026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渤海路17号
招标代理: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珊
联系电话:0431-8923550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