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枝采计备【2017】XM1861号要求,枝江市公安局停车棚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公安局停车棚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枝江市公安局。
3、项目概况:汽车棚,772.2平方米(投影面积)。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表。
4、项目编号:ZJZ0181-201701-01G 。
5、预算金额:29 万元。
6、采购范围:详见清单
7、工期:30天
8、设备质量要求:达到***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应包括膜结构及钢结构的设计及安装;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三、文件获取时间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陆至网员专区选择“枝江市”板块,并按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办理须知”)
2、发放时间:从2017年8月 23日15时30分至2017年8月28日17时30分止。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17年 9月 4 日下午 15:30,地点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枝江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全鸿 电 话:1887159399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晶海 电 话:18872534970
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