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新建包头市第四医院医疗净化区材料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76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1.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厂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 5.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 6.厂商授权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25日 20: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20: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9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江苏天启建设+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888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医用净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2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869438 货物 批 1.0 医疗净化区材料及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