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北辛庄卫生院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990034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5612706881
采购人:任丘市北辛庄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567120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12706881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3、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制造商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主要设备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厂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执行***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备注:项目编号:HBHY-2017-01044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