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2017/8/24 公告号: GC170824271S
项目名称: 李哥庄镇河荣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及消防站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胶州市李哥庄镇河荣一村东南、英雄路南侧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青岛补助资金+胶州财政+自筹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79.6万元 工程造价: 1485.67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65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7[6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丕臣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756005867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丕臣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7560058676
招标代理单位: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富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93028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李哥庄镇河荣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及消防站建设工程。工期为9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该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玖万元整,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8月24日17时至2017年8月31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七 、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13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公告时间:2017年8月24日17时0分 - 2017年8月31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