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建成区交叉路口照明提升改造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建成区交叉路口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 WHKF2017-6
2.3 工程地点:开封市新区境内;
2.4 投资总额:80万元;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标段:开封新区建成区交叉路口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开封新区建成区交叉路口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2.8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LED路灯及灯杆或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 2017年9月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8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同时出售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②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④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投标人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5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39963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503室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02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