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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8 11:31:04发布作者:kehu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由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江苏省财政厅  以苏农开外[2017]3号、苏财农发[2017]37号批准建设,现委托 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姚****镇、根思乡、分界镇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包括泵站、渠道、涵洞、农桥、机耕路等工程
(3)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4)本工程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20%待一年后付清。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泰兴市2017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姚****镇、根思乡、分界镇)的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合同、信息等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总监1名、专监1名、监理员1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证书单位与工作单位(申请人)一致,且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住建部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部拥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2)在泰州市范围内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2.2 专监:须具备 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3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按照泰建招(2013)2号文《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5.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14.00 万元。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 8 月 28 日起,2017年 9 月 1 日止。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同时递交;
(2)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泰兴市国庆中路9号
联系人:印文珠           电话:05238763963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32室
联系人:茅  莘           电话:052387766859
 
 
 
 
 
                                                 2017年 8 月 28 日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含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证书(含、职称、岗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prtc.com查询泰建招〔2014〕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7)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或配套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
(8)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9)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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