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刑侦总队购DNA实验室办案仪器设备项目)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21798号函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刑侦总队购DNA实验室办案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7〕S-1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刑侦总队购DNA实验室办案仪器设备项目
3、采 购 预 算:200万元
4、招 标 内 容:DNA实验室办案仪器设备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全自动组织(骨骼)研磨仪、平板离心机、移液器、系统运维原厂制造商(或原厂制造商授权的中国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款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四、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9月3日下午17:00时前(或在购买招标文件二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楼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如是企业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公安厅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181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027-67122572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楼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027-8726077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递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账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7418022210201003822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花桥支行
行号:213196(305521005082)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作出的任何终解释。
4、投标人详细填写《报名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投标期间随时关注邮箱的更新状态,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刑侦总队购DNA实验室办案仪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7〕S-102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营业执照(证号):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用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所填账户信息**与进账信息一致)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行 号(12位):
税 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报名现场填写):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