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沈庄临时安置房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沈庄临时安置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建设临时安置房(砖混结构,含道路硬化、上水、下水、电力等)74间
2.3项目地点:新郑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定标方法: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名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住建局招标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1 日17时前。
6、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1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1 日。
(二)标书费支付流程:在项目报名后,可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里选择个人支付进行操作。(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支付流程:保证金在通过网银转帐成功后,需要进入会员系统,在该项目保证金支付菜单里选择线下支付进行保证金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6(保证金交纳帐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6039967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2605777 15225136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