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华灯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29]
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华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X2017-1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华灯采购项目已经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华灯采购项目;
2) 建设规模:路灯160套;
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 招标范围: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5) 标段划分:1个;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交货地点:梅河口市;
8)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20天;
9)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10) 质保期要求:要求提供两年的质保期。
11)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3.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
2) 具备路灯的厂家或经销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9日14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河口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联 系 人:李胜东
联 系 电 话:158435783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 系 人:金珊
联 系 电 话:0431—89235507
电 子 邮 箱:zhongxin_ztbgs@126.com
招标监管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