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溪口镇双华至三溪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信德(岩)2017-ZB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杭县溪口镇双华至三溪公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岩市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溪口镇双华至三溪
2.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全长为4.035km,分两段改造施工。其中,第一段桩号为K0+000~K2+100、K3+000~K3+833.46,第二段桩号为K7+000~K8+101.252。
2.3招标控制价:4572206元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道路改造工程,具体以本工程的预算及施工图纸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投标资质要求为:国内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近二年未被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普通公路施工)D级单位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近二年”为2015年度、2016年度)。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工程投标担保金额为捌万元(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
3.6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备注: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须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证件等文件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查,若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关于核对原件的通知半小时内未能提供原件的,其相应的复印件内容评审时将不予确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外,所有人员可不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材料费售价500元每份,以上文件、资料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开标室(龙岩市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com.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85953429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罗区全登高西路安置小区E1-1108室,邮编:364000
电子邮件: 3867416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艳 13599626648
2017年8月29日
监督部门:龙岩市上杭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7-313896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账户名: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
账号:17501010010004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