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金古工业园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古明珠边坡挂网锚喷防护工程)2017年08月29日招标编号:亿达沙招【2017】021号开标时间:2017-09-19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地区:三明市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亿达沙招【2017】021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沙县金古工业园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古明珠边坡挂网锚喷防护工程)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6】基字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沙县金古明珠 ;2.2. 工程建设规模:沙县金古工业园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古明珠边坡挂网锚喷防护工程);工程造价约为2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金古工业园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古明珠边坡挂网锚喷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锚喷、边沟、截水沟、挡水等;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4.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限价,下同):2807581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许可证》,且在三明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10.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1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12.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3.13. 在新计价软件未运行之前,这段时间在标文的招标公告中**明确: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于2017年3月17日签订,根据《关于做好工程招投标活动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及相关配套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7〕23号文第三条“凡2017年7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或造价咨询合同或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闽建筑〔2017〕2号文**条的规定不再执行。故工程定额采用《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3.14. 政府投资项目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5日17时30分,**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4.3.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4.4. 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9月18日17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9月19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随身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并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5.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以及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沙县洋坊汽车城金古大楼;邮编:365500;电话:0598-5833799;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沙县金鼎城13幢2单元102室 ,邮编: 365050 ;电话:0598-5825933;联系人: ****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409158434721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电话: 0598-5845726 监管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