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城区道路桥梁工程一期社会资本方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遂平县城区道路桥梁工程一期社会资本方采购 已由 遂平县人民政府 以 遂政文(2017)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遂平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遂平县城区道路桥梁工程一期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3项目概况:(1)道路、绿化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绿化、照明、绿化、标志、标线及交通等附属设施建设。(2)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电信、消防及各种管网系统的建设。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含2年建设期)。
3.2投资概算:本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36730.03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资本金暂定为7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政府方出资400万元,占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7100万元,占95%的股权。项目融资贷款约为29230.03万元,贷款融资利率按5.88%计取,项目建设期利息为1920.92万元,项目全部建设成本为38650.95万元。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额度,暂按上述费用,项目因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投资为准。
3.3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分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四部分,拟建设内容包括:开源中路(国槐路--遂周路)、遂周中路(灈阳大道--开源路)、前进路(建设路--国槐路)、国槐路西段(西关大道--南海路)、金山中路(建设路--国槐路)等9条道路及经一路、经四路接通北环路2个路口改造,全长15515.7米;以及配套的道路绿化工程。
3.4项目地点:遂平县城城区内。
3.5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DBOT(设计-建设-经营-移交)运作方式。
3.6其他采购需求:由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95%:5%的出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 5亿 元(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申请人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请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4.3.2信誉要求:
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2)各申请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度任意三个整月);
4.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和运营企业综合实力,包括申请人项目经验、资信状况、声誉以及初步融资方案等,有法律、工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专家顾问团队(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驻马店市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网页打印件除外)进行审验,并须提交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驻马店市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10.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平县城南新区天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4号楼4413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6—495066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3222569
2017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