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镇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30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万龙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E1506221506001274001
招标项目名称
薛家湾镇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批文名称及文号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17年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7】31号
资金来源
财政-旗区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E1506221506001274001001
施工标段
薛家湾镇政务服务中心2750平米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607885.00
薛家湾镇星河家园
20日历天
合理低价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或独立法人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相应的合同原件,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org.cn/)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4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获取时间
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4日 17:30
售价(元)
8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开标现场要求
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CA锁)、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打印件);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近三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
(9)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10)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11)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相应的合同原件)。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如果投标文件
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或虽提供了原件,但未附复印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拟派项目经理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本招标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章):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万龙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路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威大酒店13楼
联 系 人:
张晓龙
联 系 人:
常瑞宏
电 话:
18047397666
电 话:
13789578854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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