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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7-08-30 14:20:51发布作者:kehu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17]08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6]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建设资金为 54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自洞庭路220kV站新出一回110kV电缆线路,接入3#110kV站。新敷设电缆路径长度约5.5km,新建电力排管约2.3km。总投资约为5400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东区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 3#110kV站增容外线电源工程监理,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9年07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7年12月25日 至 2018年07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7年10月31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1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19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7月31日 至 2019年07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2.5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总监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为电力工程,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4.2不接受窗口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5 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招标代理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张颖 电话:022-66298633
传  真:022-6629863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6楼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张冬艳 电话:022-65293156
传  真:022-65293156

日期:2017 年 8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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