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09-27发布时间:2017-08-30
招标公告
福建省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FZ招2017[025]号
1.招标条件
福建省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4]2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连江县苔菉秀丰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苔菉镇。
2.2工程建安规模:本次工程控制价287580522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波堤,码头,渔港执法办证中心,陆域形成,水电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许可证。
3.4拟委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港口与航道(或水工类)工程师,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已交/竣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的以下施工业绩之一不少于壹个::2***中心渔港工程。
3.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企业在2014、2015、2016三年财务状况中,均未处于亏损状态。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部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报名投标,投标人选定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gg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苔菉秀丰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一层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1-264811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36号鑫涛苑711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591-87063929
传 真: 0591-8706392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施工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地点:福州市冶山路26号
电话:0591-8727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