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省交管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五包)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17429号执行计划书的要求,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省交管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五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省交管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五包
二、项目编号:QSDZB-JG2017068/1、5
三、招标内容:**包: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第五包:摩托车。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60.8万元。(其中,**包:215.8万元;第五包:4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包:
1)所投产品及产品制造商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7年1月公布的《2016年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中公布的入围企业和入围产品型号,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2016年以后出具的)或者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1-2015或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及采集工作站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清单(社保部门盖章)及纳税证明。
第五包:
1)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所投产品须具有***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具备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若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本地服务商协作提供售后服务的,其协作服务提供方须具有摩托车维修资格,并需提供其营业执照与双方售后服务协议书)。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7 年8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9月 5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号海山金谷附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各包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9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10: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号海山金谷附楼3层)
九、开标时间:2017 年9月19日10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号海山金谷附楼3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科长 电 话:027-6712296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园 电 话:027-8713736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号海山金谷附楼3楼
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