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宽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二十标段) |
发布时间:[2017-08-30]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G-ZB-20171399/9 1.招标条件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宽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宽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二十标段)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分22个标段,施工企业最多对其中的3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改造范围:东四条-东四条,改造内容:人行道,最高投标限价:178.386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改造范围内; 2.5计划工期:2017年9 月30 日至2017年10月31日(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规定及规范,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号和6号文件的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管理机构人员(材料员除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技术负责人)或岗位证(其他人员); 3.3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月 30日至2017年9月 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单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文件费每套500元光盘每张200元 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梓耕 电 话:0431-88609763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帆 电 话:0431-819557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许贞玉 电 话:15500019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