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井及主干链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7-08-30]
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井及主干链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2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井及主干链路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井及主干链路维修项目
2.2 项目地点: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东路二号。
2.3 招标范围:管井及主干链路维修
2.4维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5 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账务冻结、财务状态恶化的现象,同时近三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2014-2016年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须具备***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的企业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均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4.3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节假日休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前进东路2号
电 话:0757-63865165
联系人:徐彪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 0431-85903863 电子邮件:324660760@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号:10224100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