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人才公寓、鹤源小区、鹤源电力生活区、鹤鸣花园、政府五号院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SGZB-2017-148
1.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人才公寓小区、鹤源小区、鹤源电力生活区、鹤鸣花园小区、政府五号院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已由淇滨发改【2017】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人才公寓小区、鹤源小区、鹤源电力生活区、鹤鸣花园小区、政府五号院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3投资估算价:约614万元。
2.4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2.5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人才公寓小区、鹤鸣花园小区、政府五号院小区。
2标段:鹤源电力生活区、鹤源小区。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其他人员要求: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证明原件(涵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并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3.6 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不得为负值),需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可投报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管理人员可以
重复投标,只能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 个标段。如果前1 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的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以此类推(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4 .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0日— 2017年9月5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工程量清单;附件3: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 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22日 9 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2-3223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政府后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2-327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