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文物保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二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文物保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J2793财政编号:RWHF2017-1210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8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号508室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贰万叁仟元(¥623000.00元)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博物院文物保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等一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洪炜宁,朱克荣,朱善银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博物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268号联系人:丁飞联系方式:0551-63736650-8226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项目负责人:高月驰 联系电话:0551-66223653、66223645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08月31日附件:公示附件.docx 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