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048003001
宿迁市龙****庙行宫文物管理所的龙****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已经苏文物保[2015]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湖滨西区皂河镇
1.2 工程规模:
彩画保护修复约5800平方米,投资约621万元;
1.3 工 期:3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9-2018.9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龙****庙行宫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资质类别包含彩画保护;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拥有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壁画类);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条件,并取得***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拥有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31日 08:30至2017年09月06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龙****庙行宫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滨新区皂河镇
地 址:宿城新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集团四楼84005
联系人:冯强
联系人:黄金龙
电 话:15715248378
电 话:0527-8881236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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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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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