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信息化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淮海技师学院委托,就淮海技师学院信息化校园建设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淮海技师学院信息化校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08148-1
(三)项目预算:100万元
(四)主要内容:1、实现校区全覆盖(教学楼、校区、体育场、食堂、重要出入口等)2、建设一套统一管理的监控平台(综合楼1层主机房)3、采用IP化高清数字摄像机设备4、实现分控管理5、集中存储6、APP移动端远程观看(采购人提供外网)7、与公安部门联动(租赁光纤线路费用需要由采购人提供)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条件,并取得***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首页“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指引》。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08月31日8:30至2017年09月08日18:00。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不设分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 15: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以完成上传为准)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冉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淮海技师学院
联系人:赵东坡
联系电话:0527-80907727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淮海技师学院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