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981170043-001 所属地区 泊头市
工程名称 泊头市清真寺斜街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泊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工程地点 泊头市清真寺斜街
建筑面积 148.58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请登录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联系人 刘永慧 联系方式 0317-831372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8-3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9-06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7-08-31 08:3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7-09-06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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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7-19
1、招标条件
泊头市清真寺斜街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清真寺斜街垃圾中转站工程
2.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48.58平方米,建筑面积148.58平方米。其中垃圾储存库66平方米,工具室12.23平方米,卫生间70.35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清真寺斜街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1月2日,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 8 月 31 日8时30分至2017年 9 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泊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办公地址:泊头市新兴街
联系人:张桂斌 0317-5561827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