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达标尾水排海管网工程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审[2016]3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组织该项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达标尾水排海管网工程。
2.3工程地点:临海镇境内。
2.4工程内容
(1)直径1200mm、压力10公斤PE实壁隔水管开挖埋设(自射阳县新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外至奤套闸),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开挖施工破坏的道路等设施修复。
2.5招标控制价(投标限价):4891.44万元。
2.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2.9工期要求:120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4)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
(5)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管径不小于800mm的PE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上述材料中应体现相关数据(如竣工时间、合同额、管径、PE管道),若上述材料中均未体现相关数据,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管理机构或工程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否则,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5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B类)。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招标人将对项目组成员实行考勤制度,并按招标文件具体约定对项目组成员缺勤进行处罚。
4、工程付款办法
4.1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审定价付至90%(包括以前支付)。
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按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79.7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5.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个春节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合理低价法”。
7.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价和一个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价和二个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价和一个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价和二个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84%。
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排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7.4投标报价相同,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报价不同得分相同,报价低者排序靠前。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7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8:00时至2017年9月7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临海镇北
联系人:左慧
联系电话:0515-8254129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