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八里湖新区建设工程局委托,依据九江市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就社会资本方的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7年8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详细评审中类似经验条款评审标准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2014年至今完成过一个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投资、建设的综合管廊或地铁业绩,得2分,计1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2014年至今完成过一个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运营的综合管廊或地铁业绩,得2分, 计2分。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合同中不能体现有关内容的,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修改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2014年至今承揽过一个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投资、建设的综合管廊或地铁业绩,得2分,计1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2014年至今承揽过一个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运营的综合管廊或地铁业绩,得2分, 计2分。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详细评审中企业实力条款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揽过的道路或综合管廊施工项目获得过詹天佑奖、鲁班奖,计5分;获得过拥有工程奖、拥有市政金杯奖,计3分;本项目至多提供一个获奖证书计分,计5分。评审依据:获奖证书原件及网站查询路径、网站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2年8月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詹天佑奖、鲁班奖,计5分;获得过拥有工程奖、拥有市政金杯奖,计3分;本项目至多提供一个获奖证书计分,计5分。评审依据:获奖证书原件及网站查询路径、网站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详细评审中综合管廊运维成本调整系数条款评审标准增加如下说明:“备注:若某一投标人所投报的调整系数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调整系数,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这一投标人的调整系数属于恶意下浮,为无效调整系数,此项计0分。”
?? 4、招标文件变更内容以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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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九江办事处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邮编:332000
联系人:欧阳文娟、胡静
电话:0792-8158155
传真:0792-8158155
电子邮件:jxtc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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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