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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17-09-04 11:30:55发布作者:kehu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17-09-04]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7F27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东观园至长松路;二标段:长松路至塔甸路;三标段:塔甸路至教育局;四标段:教育局至环卫中心。

2.4建设地点: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以北;

2.5计划工期: 2017年10月9日-2018年7月3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2本项目所有标段可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购买招标文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6)类似工程业绩;

  (7)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企业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8)项目参与人员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划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白县长白镇

联 系 人: 白福强

联系电话:1760449898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人:韩青峰

联系电话:180044252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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